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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102年國科會與波蘭國家研究發展中心國際合作研討會

 

 

徵求102國科會與波蘭國家研究發展中心(NCBR)
國際合作研討會說明 

 

 

 

一、合作依據:本會與波蘭國家研究發展中心101年12月7日簽署科學與技術合作協定,並舉行雙邊科學合作會議,議定雙方於102年舉辦合作研討會。

二、研討會目的:為發展台灣與波蘭兩國研究單位間之科學與技術交流,推展新的合作機會,使雙方研究人員能藉研討會活動互尋研究夥伴以促成共同合作計畫。

三、申請資格: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其他經過認可之研究機構之正職人員。並須符合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人資格。

四、研討會主題:Taiwan-Poland Workshop on Material Research: graphene and other innovative materials.

五、補助經費及分攤方式:本會補助我方人員國際差旅費(含生活費),波蘭國家研究中心補助主辦會議相關費用。  

六、作業時間:

1. 申請截止日期:102年4月24日(已申請機構發文日為憑)
2. 審查結果公告日期:102年6月20日
3. 研討會時間:102年9月9日至15日
4. 地點:波蘭

七、申請辦法:由台灣一位計畫主持人以6至8人組成一團隊為原則,依照會議主題向本會提出申請,波蘭國家研究發展中心依照本會建議團隊籌組研討會相關事宜。

六、研討會申請方式:

1.我方計畫主持人應至本會相關網站之「研究人才網線上申辦」項下,點選「國際合作類」下的「雙邊研討會」。進入個人基本資料畫面,確認後即進入本系統之「主畫面」,從主畫面視窗上點選「新增」,即可新增一筆申請類別計畫;新增申請案時,請填具各項申請資訊欄位,同時將中文申請書,(國科會網站雙邊協議下舉辦國際研討會)(Table--IC01)http://www.nsc.gov.tw/int/public/Data/662117302871.doc,及相關資料以PDF檔上傳至系統後送出。
2.計畫主持人任職機構於系統中彙整後送出。
3.申請機關再以公文函送本會。

七、經費核銷及報告繳交:須於會議結束後二個月之內檢據由任職機構備函完成,本會依核銷金額歸墊匯款至任職機構指定帳戶。

八、申請案如具下列情況恕不受理:(1)僅有單方提出研討會申請書;(2)逾申請截止日始提出請;(3)資料不全或未依程序規定提出。

九、聯絡人

台方:國科會(NSC)

波蘭方:國家研究發展中心(NCBR)

李青青秘書
國際合作處
Program Manger
Department of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National Science Council
Tel:+886-2-27377559
E-mail: clee@nsc.gov.tw
Website:www.nsc.gov.tw

Ms. Dominika Skubida
Sekcja Współpracy Międzynarodowej /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Section
Dział koordynacji, studiów i analiz / Department of coordination, studies and analysis
Narodowe Centrum Badań i Rozwoju / National Centre for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tel.: +48 22 39 07 307
e-mail: dominika.skubida@ncbr.gov.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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