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科技部「科技部補助產業前瞻技術計畫作業要點」及其經費處理原則,名稱修正並自即生效。
轉科技部修正「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產業前瞻技術計畫作業要點」及「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產業前瞻技術計畫經費處理原則」,名稱並修正為「科技部補助產業前瞻技術計畫作業要點」及「科技部補助產業前瞻技術計畫經費處理原則」,並自即日生效。
| 說 | 明: | ||||
| 一、 | 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原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於103年3月3日改制為科技部,原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103年3月3日起改由科技部管轄,爰修正本要點及經費處理原則。 | ||||
| 二、 | 檢送修正「科技部補助產業前瞻技術計畫作業要點」及「科技部補助產業前瞻技術計畫經費處理原則」各1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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