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修正教育部推動技專校院與產業園區產學合作實施要點,請參考。
轉「教育部推動技專校院與產業園區產學合作實施要點」第10點、第11點、第12點,業經教育部於101/9/12以臺技(三)字第1010138459C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請參考。
1-1.實施要點修正說明.doc
1-2.教育部令.pdf
1-3.原實施要點.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