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吳大猷先生紀念獎遴選作業要點」,自101年度起實施。

 

 

國科會修正「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吳大猷先生紀念獎遴選作業要點」第四點規定,自101年度起實施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吳大猷先生紀念獎遴選作業要點第四點修正規定如下:

四、獎助:

獲獎人除由本會頒發獎牌一面及一次發給獎勵金新臺幣二十萬元外,並得於公告獲獎人名單後六個月內,依獲獎人學術生涯規劃及本會規定,提出一件多年期(二至五年)專題研究計畫。

前項經費補助依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及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