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公開徵求與波蘭國家研究發展中心合作計畫

 

 

國科會與波蘭國家研究發展中心雙邊科技合作協定
補助103年度共同研究計畫申請須知

一、閱讀本須知前請詳閱本會補助雙邊科技合作補助通則。
二、協議名稱: 本會於101年12月7日與波蘭國家研究發展中心( National Centre for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簽署科學與技術合作協定。
三、目的:發展與加強台灣與波蘭國家研究發展中心之間研究人員相互的科學合作。
四、申請資格:須符合本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人資格。
五、作業時程:

1.  申請日期: 102年3月1日
2.  申請截止日期: 102年4月24日(以機構發文日為憑)
3.  公布核定結果日期:102年8月
4.  計畫執行時間:103年1日1日至105年12月31日

六、合作領域:

(1)   神經科學-  (Neuroscience)
(2)   再生能源-  (Renewable energy)
(3)   環境(蓄水、環境監測系統、生態創新) – 【Environment (water storage,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systems, eco-innovations)】

七、補助經費項目:雙方各自負擔所需之合作專題計畫所需之研究經費,包括業務費(含研究人 力費及物品耗材費)、設備費、出國差旅費及管理費等。每項計畫之經費額度為每年新台幣120萬元,以補助三年期計畫為原則。
八、申請方式:

1.  採線上作業方式,我方計畫主持人應循本會專題研究計畫之申請程序,線上填列計畫申請書。

(1)至本會網站(http://www.nsc.gov.tw)進入「研究人才個人網」填寫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
(2)專題計畫類別請選擇「雙邊協議專題型國際合作計畫(Joint Call)」
(3)英文計畫名稱應與波蘭方計畫名稱相同
(4)另於C001申請表中「是否為國合計畫」欄位勾選「是」且應填具「國際合作計畫表I001-I003」,表中「國別」請選填「306-波蘭」,「外國協議單位」請選填「086-波蘭國家科學研究中心」
(5)計畫執行期限請填:103年1日1日至105年12月31日
(6)申請書除線上各項C類與I001-003申請表,申請人並填寫英文申請表(Table_NCBR01 ), 併同雙邊共同主持人與主要研究人員英文履歷及其著作目錄等資料,以PDF檔於線上「表I004」處上傳。

2.  申請機構依本會「專題計畫線上申請彙整」作業系統製作及列印申請名冊(按計畫歸屬處別列印)一式兩份函送本會。

九、注意事項

1.  本計畫須經本會與波蘭國家研究發展中心雙方共同審查通過始算通過,並予以補助。計畫申請通過後之經費撥付、報銷與報告繳交作業,均須依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規定。
2.  如具以下情況的申請案恕不受理:

(1)只有單方提出計畫申請書
(2)超過規定之申請截止日期;
(3)申請資料不全;
(4)未依本會專題作業規定提出。

3.  本計畫之研究成果智慧財產權比照本會補助專題計畫之研發成果歸屬計畫執行單位。

十、聯絡人

台方(NSC)

波蘭方(NCBR)

李青青秘書(Lee Ching-Ching)
國科會國際合作處
Program Manager
Department of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National Science Council
Tel +886-2-2737 7559
Email: clee@nsc.gov.tw
Website: http://www.nsc.gov.tw

Ms. Dominika Skubida
Sekcja Współpracy Międzynarodowej /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Section
Dział koordynacji, studiów i analiz / Department of coordination, studies and analysis
Narodowe Centrum Badań i Rozwoju / National Centre for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tel.: +48 22 39 07 307
e-mail: dominika.skubida@ncbr.gov.p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