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府為鼓勵青年勇於創業
(1)青年投入創業類:以街區經濟、智慧科技應用、文化創意、地方特色服務等領域。
(2)青年公共服務類:以城市發展所面臨的問題,結合聯合國17項永續發展目標提案,激勵青年在本市或市府指定之地方創生場域創業,透過甄選計畫,選出務實具有特色之青年行動團隊或業者,並提出在本市境內具體公益回饋事項,酌予補助創業(意)補助金,以作為創業準備及營運所需,特訂定本計畫。
二、旨揭計畫受理期限自即日起至110年3月12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