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科技部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108年度第2期線上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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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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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本部修正「科技部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將受延攬人名稱由「博士後研究人員」修正為「博士級研究人員」,其餘未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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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本案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除「科技部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第3點第2項規定,得以隨到隨審申請方式提出者外,凡向人文司申請延攬博士級研究人員均須於規定之2期申請時程內(每年5月及10月)提出,續聘者亦同;非依該要點規定期程內提出者,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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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未獲補助案件,恕不接受申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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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檢附修正之「科技部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及個人簡要研究計畫書(格式)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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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茲因「科技部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施行迄今已近5年,本部刻正檢討精進,以後年度之實施方式若有變更,將另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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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本案公告請連結查詢本部網站https://www.most.gov.tw/;若有申請問題,請洽承辦人吳淑真小姐,聯絡電話:02-27377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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