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國際產學聯盟計畫作業要點」第十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轉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國際產學聯盟計畫作業要點」第十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明:  
  一、 本次修正重點略以:修正每一聯盟補助上限為「至多補助八千萬元為原則」、修正補助經費撥款期程並增列依核定函所列比例撥付經費之規定。
  二、 檢送修正「科技部補助國際產學聯盟計畫作業要點」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