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修正「各級學校與大陸地區學校締結聯盟或為書面約定之合作行為審查要點」

教育部修正「各級學校與大陸地區學校締結聯盟或為書面約定之合作行為審查要點」第5點、第6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8月15日以臺教文(二)字第1050102447B號令修正發布。 
 
  
一、修正後要點如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二、若對本行政規則規定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鄭研究助理志雷(電話:7736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