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科技部104/12/21科部綜字第1040089694號函,科技部改制前98年6月9日臺會綜二字第0980039325號函等14則解釋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檢送「專題研究計畫歷年相關函釋停止適用一覽表」1份,詳如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