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教育部「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自104年3月1日施行。
轉教育部「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業經原住民族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4年1月8日以原民經字第1030063178號令訂定發布,並定自104年3月1日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實施辦法)。
說
明: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4年1月8日原民經字第10300631783號函辦理。
原住民族委員會令.pdf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總說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