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科技部「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產學小聯盟)」自即日起受理申請。
| 說 | 明: | ||||
| 一、 | 依科技部補助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試行要點規定辦理,申請機構及申請人請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 | ||||
| 二、 | 旨揭計畫之執行期限自104年2月1日起,相關申請事宜如下: | ||||
| (一)申請資格: | |||||
| 1、申請機構(即計畫執行機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公立研究機關(構)。 | |||||
| 2、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資格:比照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 | |||||
| (二)申請方式:計畫申請作業,自即日起接受申請,請計畫申請人於103年10月13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研提計畫申請書(線上申請),並由計畫主持人所任職之機構於103年10月17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備函「送達」科技部(請彙整造冊後專案函送),逾期恕不受理。 | |||||
| 三、 | 計畫類型:以多年期個別型計畫形式提出。本計畫屬科技部「產學案」計畫之數量管制(quota)範圍,專案核定通過後,將列為主持人執行之計畫件數,而共同主持人將不計執行件數。 | ||||
| 四、 | 申請本專案之研究計畫如已獲其他機構之研究經費補助者,需於申請書上詳列補助單位及經費項目。 | ||||
| 五、 | 計畫成果發表除須註明科技部計畫補助外,亦請註明本計畫名稱。 | ||||
| 六、 | 本案相關徵求計畫書說明業於103年8月15日公布於本部網站最新消息,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 ||||
| 七、 | 檢附「補助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試行要點」及「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申請書」各1份。 | ||||
| 八、 | 本案聯絡人: | ||||
| (一)工程技術研究發展司02-2737-7372 (莊先生)、02-2737-7228 (胡先生、洪小姐) | |||||
| (二)自然科學及永續研究發展司02-27377234(廖先生) | |||||
| (三)生命科學研究發展司02-27377547(鍾先生) | |||||
| (四)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司02-27377988(包小姐) | |||||
| (五)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02-27378013(陳小姐); | |||||
| (六)系統操作服務專線:本部資訊處(02)2737-7590~9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