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科技部「科技部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修正發布施行。

轉「科技部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第七條及第三條附表,業經科技部於103年5月1日科部秘字第1030028950A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請參閱附檔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 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