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國科會103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案,自103年1月3日(五)起開放線上申請。
國科會103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案,自103年1月3日(五)起開放線上申請,學生及指導教授須於103/02/18(二)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網址:http://web1.nsc.gov/tw)。
103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申請書及相關文件等須掃瞄成電子檔上傳,請學生及指導教授務必至本會網站(http://web1.nsc.gov.tw)製作及傳送電子檔(詳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www線上申請作業使用注意事項)。
一、申請資格:
(一)學生:
已獲得指導教授承諾指導研究,學業成績優良,且申請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同一件計畫僅限一位學生提出申請,每位學生同一年度以申請一件計畫為限。學生曾執行研究計畫未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不得再次提出申請。
(二)指導教授:
1. 符合本會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且願意提供研究設備(含儀器設備及圖書設備等)指導學生從事研究工作者。但曾指導學生執行本項研究計畫而未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不得擔任指導教授。
2.指導教授每年度以指導二位學生為限。
二、研究期間:每年7月1日至次年2月底,計8個月。
三、申請方式:
學生及指導教授應至國科會網站線上製作(請參閱附檔WWW線上申請作業注意事項.PDF)下列文件:
第一階段:申請人填寫完表C801並完成附件上傳後,將申請案繳交送出至就讀系所主管(或學校承辦人)時,敬請電話(02-77380145#1621~23)或e-mail(fa209@mail.oit.edu.tw)告知承辦人,本組承辦人進行確認送出至指導教授,指導教授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http://www.nsc.gov.tw)『申請項目』下之『大專學生研究計畫(推薦)』,上傳「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繳交送出,上述作業須於102/02/18(二)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所有程序,逾時則無法受理申請。
第二階段:研發處研產組才能進行彙整送出造冊同函,於102/2/25(二)下午5時前送達國科會申請。
四、本案聯絡:
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小組:
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傳真:(02)2737-7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