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國科會103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案,自103年1月3日(五)起開放線上申請。

轉國科會103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案,自103年1月3日(五)起開放線上申請。

國科會103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案,自103年1月3日(五)起開放線上申請,學生及指導教授須於103/02/18(二)下午5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網址:http://web1.nsc.gov/tw)。

103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申請書及相關文件等須掃瞄成電子檔上傳,請學生及指導教授務必至本會網站(http://web1.nsc.gov.tw)製作及傳送電子檔(詳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www線上申請作業使用注意事項)

一、申請資格:

(一)學生:

已獲得指導教授承諾指導研究,學業成績優良,且申請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1. 公私立大學院校二年級(含學士後醫學系一年級、科技大學或技術學院二年制一年級)以上在學學生。但不得為碩士班及博士班研究生。
  2. 公私立專科學校五專制三年級以上或二專制一年級以上在學學生。

同一件計畫僅限一位學生提出申請,每位學生同一年度以申請一件計畫為限。學生曾執行研究計畫未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不得再次提出申請。

(二)指導教授:

1.    符合本會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且願意提供研究設備(含儀器設備及圖書設備等)指導學生從事研究工作者。但曾指導學生執行本項研究計畫而未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不得擔任指導教授。

2.指導教授每年度以指導二位學生為限。

二、研究期間:每年7月1日至次年2月底,計8個月。

三、申請方式

學生及指導教授應至國科會網站線上製作(請參閱附檔WWW線上申請作業注意事項.PDF)下列文件:

  1. 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書。
  2. 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
  3. 指導教授個人資料表(含近五年著作目錄)
  4. 學生歷年成績證明。

第一階段:申請人填寫完表C801並完成附件上傳後,將申請案繳交送出至就讀系所主管(或學校承辦人)時,敬請電話(02-77380145#1621~23)或e-mail(fa209@mail.oit.edu.tw)告知承辦人,本組承辦人進行確認送出至指導教授,指導教授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http://www.nsc.gov.tw)『申請項目』下之『大專學生研究計畫(推薦)』,上傳「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繳交送出,上述作業須於102/02/18(二)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所有程序,逾時則無法受理申請。

第二階段:研發處研產組才能進行彙整送出造冊同函,於102/2/25(二)下午5時前送達國科會申請。

四、本案聯絡:

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小組:

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傳真:(02)2737-7691